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正在全国各地持续推进。这场覆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海洋七大类资源的"家底大盘点",正逐步显现出阶段性成果。
从全面清查到专项清查,从省级标准到团体标准,广东在资产清查领域走出了一条"技术先行"的路子。今天,我们聚焦广东,聊聊资产清查的政策演进和地方实践。
01 标准体系建设:技术先行的广东路径
资产清查工作的质量,离不开统一、清晰的技术"标尺"。广东在这一领域,体现出了"技术先行"的思路。
2025年10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引》,于2026年1月14日起正式实施。这份标准规范了从空间信息数据整合、实物量清查、权属待变更土地清查到成果编制及质量控制的完整工作流程,覆盖了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未利用地三大类别。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进一步下沉。2026年4月2日,广东省土地学会发布三项团体标准:《国有企业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和《国有农场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分别针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农场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明确各自清查程序和信息采集要求,有效填补了不同主体土地资产清查的标准空白。
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资产,其权属性质、管理目标、盘活路径与一般国有土地有所不同。"省标+团标"的组合,形成了从一般到特殊的标准层次:省级标准统一基本方法,团体标准提供分类指导。 可以看出,一套相对完善且可分类操作的技术规范体系已在广东落地,为全省清查工作提供了扎实的技术底座,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一个可观察的实践样本。
02 从"全面"到"专项":清查深度推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覆盖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地、湿地、水七大类资源。广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还针对重点领域做了多组"自选动作"。
林业领域: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完成了《广东省省属国有林场林草湿资源资产专项清查》项目,首次以13个省属国有林场为清查对象,分析了森林、草地、湿地资源资产经营管理状况,对完善国有林场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丰富资产清查技术体系具有指导性作用。
矿产资源方面: 2026年3月,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启动了"矿产资源自然资源资产变更清查服务",对全省储量数据库中具有储量、资源量的矿产,进行实物量清查和价值量核算,最终形成涵盖实物量、价值量、产权图层在内的资产"一张图"。
农垦土地方面: 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还启动了"农垦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方法研究",结合地方情况,探索农垦土地资产清查的技术路径,并形成操作手册。
专项清查的推进,折射出广东省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深层考量:多个专项上同步发力,并配套推进相应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使清查从"摸清家底"走向"分类施策、应用牵引"。 这种系统性的布局为其他地区提供了从全面清查向精细治理过渡的参照路径。
03 从"清查"到"应用":清查成果落地探索
以资产清查为基础,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这一改革路径,已在广东结出首个硕果。
2025年12月,广东省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的通知(试行)》,探索构建跨类型、跨空间、跨权能**的组合供应制度体系。
2026年4月,深圳罗湖区笋岗TOD项目落地,由深圳市地铁集团以8.69亿元竞得,成为政策出台后的首个实践样本。该项目的关键前置工作,是全面开展地上、地表、地下空间资源清查与确权登记。通过三维地籍立体拼合技术,各类空间的边界、功能和权属被逐一厘清,为组合供应扫清了产权障碍。
在此基础上,居住建设用地与地下轨道交通空间使用权,被打包成复合型资产包,实施整体规划、合并配置、统一供应,实现了功能互补与效益叠加。审批周期较传统模式缩短50%,真正做到了"拿地即开工、交地即交证"。
放眼省级层面,广东全省也正以资产"一张图"为基础,推动土地、矿产、海洋等资源的整体配置;同步开展红树林、矿山修复区、特色资源的资产化潜力综合评估,探索将清查成果转化为生态产品价值量化的依据。
结语
一个地区究竟有多少资源?它们分布在哪里?价值多少?权属是否清晰?这些看似基础的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一个系统性的答案。清查工作的推进,正在填补着这一空白。
对广东而言,清查的意义不仅在于完成国家部署的"规定动作",更在于通过专项清查、标准建设和应用探索,逐步构建起一套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框架。对全国而言,这项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也意味着我国正在系统性地建立起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总账本"。
清查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是一场需要耐心和韧性的深耕。当每一寸土地、每一片森林的价值被清晰标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通道才能真正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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