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财政部、住建部启动 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
一、事件概要
2026年4月16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一份通知,明确202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 支持一批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
这次的支持范围是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每个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推荐1个城市参与评选。
申报城市需要满足三个基础条件:
- 已经建立了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范围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城市老城区;
- 财力能够支撑项目推进,并且不能因为城市更新而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 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负面舆情。
整个评选流程分为四个环节:省级推荐、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公示。
中央财政会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城市给予定额补助:东部地区的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不超过12亿元。
资金主要支持两个方向:一是重点样板片区建设, 比如基础设施改造、完整社区建设与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更新、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等;二是城市更新机制建设,包括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资金安排筹措和行业发展长效机制、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等。
二、动向解读
财政奖补的"风向标"
中央财政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支持城市更新,已经连续开展了多年。与普通的普惠性转移支付不同,竞争性评审更看重"优中选优"——资金会流向那些基础工作扎实、方案成熟、机制清晰的城市,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再向全国推广。
补助标准在东、中、西部之间存在梯度差异,这背后是中央财政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用心考量。同时,申报条件里明确写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不得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这句话传递的信号很清晰:城市更新不能走传统基建那种过度负债的老路,必须在财力可持续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
通知开篇即指出,要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过去二十年,中国城市经历了大规模快速扩张,基础设施的"量"得到了极大提升。而当前阶段,城市发展的重心正在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老城区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短板、历史文化资源闲置等问题,成为新的关注焦点。 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正是为这种转型提供政策工具和资金杠杆。
从样板片区到长效机制
通知特别强调,资金要用于**"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并要求各城市聚焦老城区,集中力量打造样板片区、样板项目。**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能在较短时间内形成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也能为其他城市提供一套可以参照的范本——比如片区怎么选、方案怎么定、资金怎么平衡,这些环节都可以成为后续推广的经验。
同时,通知将**"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 与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并列,表明城市更新不能止于一时一地的工程,而应形成常态化的制度安排:项目如何储备和生成、资金如何筹措和平衡、各方主体如何协同分工等。入围城市在这些方面的探索,其长远价值可能不亚于具体的工程项目本身。
政策全文链接: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
PART .02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新文件,明确"增存挂钩"新机制
一、事件概要
2026年3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文件明确,各省(区、市)要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 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这一机制的核心逻辑可以概括为八个字:"盘活一亩,才能新增一亩"。

城市建设用地既包括新增部分,也包括旧城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收回等盘活的存量部分,二者共同构成土地来源。通过存量与增量的联动,推动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向盘活存量空间转型。
2025年,各地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400余亿元, 主要用于收储存量闲置土地。本次新政落地后,存量盘活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大。
二、动向解读
从"向外摊大饼"到"向内挖潜力"
过去几十年,城市发展习惯于向外扩张,新区、开发区一片片崛起。随着城镇化进入稳定期,城市边界不断外推的模式正在让位于"存量提质"。新政提出的**"增存挂钩"机制**,正是这一转型的制度化体现:想要新增用地,先要盘活存量。 这不仅是土地管理方式的变化,也意味着城市发展的底层逻辑在调整。
"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不等于不供地
文件提到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让一些人误以为房地产供地将被收紧。实际上,房地产开发用地绝大多数来源于存量土地——旧城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城市更新等释放的土地。新政并非要"断供"房地产用地,而是引导各地更多依靠盘活存量来满足开发需求,实现"精供优供"。
存量盘活正在加速落地
存量盘活并非停留在文件上。2025年自然资源部配合财政部,指导各地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400余亿元。截至2026年2月,全国已有28个省市公示了拟使用专项债收储存量土地的信息,总金额超过7700亿元。浙江、广东等省份走在前列,住宅用地是收储主力。可以预见,存量土地的收储、再开发和优化配置将成为未来土地市场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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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联合推广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经验
一、事件概要
2026年3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建办厅函〔2026〕68号)。两部门梳理总结了各地在城市更新实践中取得的积极成效,形成这一清单,供各地学习借鉴,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清单》系统总结了各地在加强项目前期策划、完善政策标准规范、分类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等4个方面的创新举措,共包含7项主要做法。北京、江苏、浙江、重庆、河北、江西、广东、广西、山东、湖北、河南、安徽、宁夏等地的30个经验做法入列《清单》。
从入选数量看,山东共有7项经验成功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浙江杭州有4项经验做法入选,包括上城区将运营模式作为实施方案审查重点、拱墅区以居民为主体的危旧房自主更新模式等。
二、动向解读
从"试点"到"推广":城市更新进入经验共享阶段
过去几年,城市更新在各地经历了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逐步形成制度框架的过程。此次两部门联合发布可复制经验清单,意味着城市更新正在从"各地自行探索"迈入"经验共享、相互借鉴"的新阶段。
清单中收录的30个经验做法,涵盖项目前期策划、政策标准规范、审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创新等多个环节,几乎覆盖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全链条。这些做法并非"纸上谈兵",而是来自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地的真实实践,经过了实际项目的检验。
对于正在推进或准备启动城市更新的地方而言,这份清单是一份难得的"避坑指南"——哪些环节容易卡住、哪些模式已经被验证可行、哪些机制能够提升效率,都可以从各地的经验中找到参考。
前期策划:把"想清楚"放在"动手"之前
清单的第一部分聚焦"加强项目前期策划"。城市更新项目往往涉及产权复杂、利益主体多元、运营模式不确定等难题,如果前期策划不充分,后期实施容易陷入被动。
北京昌平区通过"政府主导的债转股资产重组" 方式,将分散的产权归集至单一实施主体,解决了老旧工业区更新中产权分散、历史债务交织等难题。江苏张家港市则推动多家工业企业联合自主更新,跨宗地统一规划、共建共享设施。杭州拱墅区探索了"居民主体、政府引导、资金平衡"的危旧房屋自主更新模式,548户居民自筹资金完成了危旧房重建。
这些做法的共同点在于:在项目启动之前,先把"谁来干""怎么干""钱从哪来""后期怎么运营"等问题想清楚、定下来。前期策划的深度,直接影响项目落地的速度和可持续性。
政策标准与审批流程:为城市更新"清障"
城市更新项目不同于新建项目,往往面临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审验难题、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平衡问题、存量土地利用的政策障碍等。清单的第二、三部分正是围绕这些"堵点"展开。
在政策标准规范方面,清单梳理了三项举措:一是创新规划土地政策,如北京大兴区、山东济南探索按照地上地下用途分别设立用地使用权;二是推动消防审验提质增效,如南京持续优化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审验审批,广州推行部门联动办理;三是健全历史建筑保护标准体系,如杭州为1686处历史遗存提供专业保护指引。
在审批流程优化方面,山东在省级层面分类优化既有建筑改造等审批流程,郑州按照项目类型分类优化,安徽省蚌埠市分类压减审批时限并推行全过程闭环管理。
这些经验表明,城市更新要"提速",首先需要制度"清障"。把阻碍项目落地的审批环节打通、把政策标准的模糊地带厘清,城市更新才能从"一事一议"走向"有规可循"。
政策全文链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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