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解 | 地上地下、农旅融合、陆海联动、矿海协同——广东省自然资源组合供应破题实践

发布日期:2026-06-23内容来源:卓越顾问资讯

2025年12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六部门印发了《关于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的通知(试行)》,旨在破解"一地一证、一类一权"造成的资源碎片化、要素配置低效难题。

2026年来,广东省多地在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工作中积极破题。其中深圳、茂名高州、江门台山和珠海已成功实践出城市核心区、乡村农文旅、滨海文旅、矿产海域四类典型场景。从规划到落地,广东省组合供应的"破题"路径逐渐清晰。


本期案例一览




项目一:深圳笋岗TOD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项目

项目概述

深圳市罗湖区作为深圳开发最早的核心城区,长期面临土地资源紧约束、空间利用高密度、功能复合高要求的发展挑战。笋岗街道作为罗湖城市更新转型核心片区,轨道枢纽密集、区位优势突出,但土地碎片化、要素配置分散化等问题成为制约片区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瓶颈。

2026年3月20日,罗湖区通过双地铁上盖、低密度规划、跨空间组合等方式创新土地供应模式,成功出让笋岗街道H302-0107、H302-0108地块,以"地上居住+地下轨道"组合,实现土地从单一、分散供应转向整体、组合配置的立体化供应。



核心创新

一是立体确权,创新"三维地籍"空间配置新模式。

  • 应用多宗地"三维宗地"立体拼合技术
  • 对居住建设空间、轨道通行空间、公共服务空间、市政配套空间进行一体化产权界定与规划管控
  • 实现从平面出让向三维立体出让的跨越

二是要素整合,构建"地上居住+地下轨道"组合供应新体系。

  • 打破单一空间、单一功能分散供应模式
  • 实行"地上建住宅、地下通轨道、全域配服务"原则
  • 施行统一委托、统一挂牌、同时出让的组合供应,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与资产价值保障双提升

三是流程再造,打造"交地即交证"全链条服务新范式。

  • 整合立项、规划、用地、施工、不动产登记等事项
  • 实行统一审核、统一决策、统一批复
  • 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交地即交证
  • 审批周期较传统模式缩短50%

四是站城融合,塑造"轨道上盖"完整社区新标杆。

  • 以TOD站城一体化开发为导向
  • 精准配置高品质居住空间、高效便捷轨道交通空间
  • 以轨道流量激活土地价值,以空间品质提升资产效益,推动自然资源价值与城市功能同步升级


示范效应

该项目作为全省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政策印发后落地的首个项目,通过创新"地上居住+地下轨道"一体化配置模式,树立了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典范。



项目二:高州根子镇荔枝庄园片区文旅特色示范项目

项目概述

2026年5月30日,全省首宗"国有建设用地+水域+农用地"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在茂名市公共资源挂牌交易平台以8713.34万元成功出让。

组合包总用地约332亩,整合了7个地块。整体思路通过"建设用地整理、农林用地提质、水域生态治理"三大工程为抓手,最终呈现为一个融合住宿、文化展销、水上观光、采摘体验的农文旅综合体。竞得企业通过一次网上挂牌,同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水域旅游观光经营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根据规划,竞得企业将投资约2.5亿元,分3年建设。



组合特色

项目将一个片区整体打包为资产包,分三大功能板块统筹运作:

  • 国有建设用地(约58.38亩)——划分为3个地块,主要承接商业服务业与科研功能,规划落地特色民宿、荔枝文化展销馆等。
  • 水域(约58.87亩)——获得20年旅游观光经营权,定位为生态观光、科普研学、水上游乐等休闲项目。
  • 国有农用地(约215.36亩)——以荔枝园地为主,享有50年使用权,可拓展休闲观光、荔枝采摘、星空露营、林下种养等多元业态。



示范效应

传统的供地方式下,建设用地、水域、农用地分属不同部门管辖,企业即使想"一揽子"开发,也需要多次申请、分别审批,规划很难真正落地。高州此次推出"组合供应"模式,将分散的资源要素整合为"一个资产包",实现"一次挂牌、整体出让、同步确权",从根本上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广东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取得的一项实质性突破。



项目三:台山市北陡镇那腰湾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项目

项目概述

项目依托台山市整县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试点,深挖侨文化、田园、滨海三大特色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0.6681公顷建设用地使用权(40年商业用地使用权)与6.1803公顷海域使用权(10年海域使用权)组合供应。



核心创新

一是推行"组合供应"模式,提升陆海资源统筹配置效能

  • 创新采用"统一制定出让方案、统一组织挂牌出让、同步签订出让合同"的方式
  • 将陆海空间资源统筹配置,优化整合审批流程
  • 降低企业受让交易成本,优化地方营商环境

二是坚守生态优先底线,推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

  • 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主体须承担沙滩保洁、生态修复等资源资产管护责任
  •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
  • "生态约束+开发运营"相结合

三是聚焦业态短板破局,完善滨海旅游服务功能

  • 聚焦北陡镇滨海旅游"静态观光体验弱、中高端业态稀缺、服务链条断裂"等发展痛点
  • 规划建设陆上商业配套、海上浴场、生态观光浮桥等滨海旅游服务设施
  • 推进"商业+旅游""陆域+海域"业态融合


示范效应

本次项目打破传统资源供应壁垒,首次实现陆海资源一体化打包供给,为全省陆海统筹配置提供了新样本。



项目四:珠海高栏岛组合供应项目

项目概述

2026年4月27日,珠海高栏岛东南侧海域1号区块"海砂采矿权+海域使用权"组合供应项目挂牌成交,由超硅海洋资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10.64亿元竞得。项目可采资源量约5598万立方米,海域面积约2.8平方千米,出让年限3年。这是珠海首宗"两权合一"组合出让项目,也是全省"矿产资源使用权+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组合供应的一次重要探索。



核心创新

一是推行"两权合一"整体出让。 项目以"一套统一流程、一次公开交易",将海砂采矿权与海域使用权合并挂牌。市、区两级部门联动评估定价,精准制定出让方案,竞得企业一站式取得两项权利。

二是严守生态保护底线。 出让文件明确要求竞得人承担海洋生态修复、生物资源损失补偿、环境实时监测及海砂销售溯源等义务,建立"海陆空"一体化监管机制。


示范效应

通过统一交易流程,项目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1+1>2"的资源叠加效应,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与资产价值双提升;同时,高栏岛1号区块5598万立方米的海砂资源,将为粤港澳大湾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重要原材料保障,为沿海地区海砂资源规范化、可持续开发提供了有益示范。




案例启示

从深圳笋岗TOD到高州荔枝庄园,再到台山那腰湾、珠海高栏岛,广东连续落地四宗组合供应项目,覆盖了城市核心区集约开发、乡村农文旅融合、滨海文旅综合配套、矿海"两权合一"等四类典型场景,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参照的实践样本。

这四宗项目的启示是多层面的:

一是组合供应的成效高度依赖于前期确权登记和资产清查工作的扎实程度。 无论是深圳"三维地籍"立体确权,还是高州、台山、珠海的多门类资源整合,清晰的权利边界是一切组合的前提。

二是"组合"并非简单的资源拼凑,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规划为引领的系统性重构。 深圳以轨道功能为核心串联地上地下空间,高州以农文旅业态为牵引整合三类资源,台山以滨海旅游为定位实现陆海联动,珠海以矿产开发与海域使用协同实现两权合一,四者分别对应不同的组合逻辑,因地制宜是组合供应的生命力所在。

三是组合供应的生命力还在于落地后的持续运营,资产的真实价值最终由市场检验。 从"沉睡的资源"到"流动的资产",关键在"流动"——资源只有进入市场、产生收益、实现增值,才能真正转化为资产。组合供应打开了资源变资产的制度通道,但资产变资本的"后半篇文章"仍有待实践书写,需要持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资产组合供应后的产权流转机制等配套制度。

随着更多类型、更多场景的"资产包"被组合、被盘活,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有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通道。


*本文基于公开信息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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