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取得路径的谋划

发布日期:2020-07-01内容来源:卓越评估资讯


在交通、物流等大型建设项目中,通常需要使用大量土地,因此需要通过农地转用、农村土地征收等多种途径对建设项目的用地载体进行统筹谋划。接下来,“卓越评估”将在本文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建设项目获得用地指标的途径进行介绍。


一、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对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1、国土空间规划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2019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2、政策衔接期的管理目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发布后,目前仍有一部分法定规划在有效期内运行,在新规划没有完成前的过渡时期内,将以“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已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不得突破城市、镇的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等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得突破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一些新的管理要求”为目标,做好新旧规划的衔接。


因此,在现阶段工作中“农转用”、“规划用途调整”等用地报批相关的工作仍按照目前已发布的工作流程推进。


二、建设用地指标获取方式


在国家实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下,结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政策和实际工作经验,通常在交通建设项目报批时,获取用地指标的方式存在以下几个途径:


1、地方年度指标调剂解决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对年度内各项用地数量的具体安排(包括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等的具体安排)。它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措施,是当年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和用地审批、土地开发和土地管理的依据。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定。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


关注点:当项目用地指标需求较大时,通过单一年度内用地指标调剂方式解决可能影响当地当年内其他项目的开展,后续应与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2、分期报批解决





此处的分期报批是指项目所在地的年度指标不能满足项目的用地需求时,拟将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当地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分成几个年度进行报批与开发。


采用这种方式,有利于解决年度指标不足的难题,每年开发一定的规模,可以减轻政府部门对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压力,有利于建设用地指标的取得与项目开发资金的回笼,但是存在着一定风险:

01

项目效益风险,项目的建设规划以及各部分的功能规划是否允许分期建设,另外,分期报批将导致项目分期建设,不一定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期需求;

02

土地取得风险,分期报批或许可以取得第一期的用地,但是不能确保在下一年度能取得第二期的用地,在未来是否能够取得余下建设用地指标也是未能确定。


关注点:采用该途径的前提条件是与政府部门做好沟通,以确保每期用地指标得到落实。


3、单独选址项目路径解决





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包括:能源建设项目、交通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大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外,小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可以整体作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处理。


关注点:单独选址的路径只适合于能源建设项目、交通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建设项目,并不适用于工业项目、商业项目、住宅项目、物流园项目。另外,由当地市级政府或县区政府立项的单独选址项目会占用当地的年度用地指标,其操作方式跟年度指标调剂相同。


4、作为省立项的项目,通过省专项指标解决





申请成为省立项的项目或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其用地需求将通过省专项指标解决,不占用项目所在地的年度指标。


申报广东省重点项目的具体条件在省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原则中有明确要求,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将予以调整。以编报2020年省重点项目计划为例,要求列入计划的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01

项目原则上是纳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及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

02

2019年省重点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0年省重点项目,保持建设延续性。

03

申报2020年省重点项目新开工项目要求项目已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等建设条件已落实,2020年10月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申报2020年前期预备项目要求项目建设方案已确定,2021年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04

申报计划项目必须是单个项目,不得打捆打包。公路、铁路、电网、油气管网等线状工程项目,年度计划投资须分解到地市。


关注点:高速公路红线用地及服务区等交通设施用地项目,容易成为省立项的项目,取得用地指标相对容易。


三、趋势与展望


目前,在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出于对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建设用地也将从“增量时代”走向“存量时代”,在新时代、新环境、新政策下,如何进一步盘活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仍将是国土空间规划时代土地管理的重要课题之一,值得在未来做出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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